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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县检察院醉酒驾驶综合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2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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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乡镇(街道)人大主席(联络处主任)对县检察院醉酒驾驶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视察。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王培理、张涛、梁瑞玲、邓文清、秦振才、张宝柱、贾杰参加视察,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东兴陪同视察。
视察组先后深入县交警大队、县一小警亭开展实地视察,并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的专项工作情况介绍,随后视察组一行来到县检察院不起诉宣告室全程旁听了一起醉酒驾驶案件不起诉公开宣告。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检察院检察长李东兴对醉酒驾驶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代表们结合实地视察情况,对县检察院醉酒驾驶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培理对县检察院落实醉酒驾驶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充分认识酒驾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高度重视醉驾案件检查办理工作,建立常态化机制,多措并举,实现良性治理;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对交通安全、醉驾综合治理、“不起诉+”机制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将安全驾驶的规则意识深植于人民群众观念中,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要积极推动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风气,共同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